博士班簡介
一、學制特色:
本所是少數設立於管理學院內且聚焦公共事務的博士班,課程師資分為「公共治理與政策科學」「城鄉與環境管理」、「第三部門與社區發展」三大領域。博士班以師徒制的方向來決定修課內容,鼓勵學生發展自身專業次領域,博士論文研究可選擇學術導向或實務導向之主題。
二、修業規定:
日間、修業年限二至七年
三、課程規劃:
最低畢業學分:30學分
必修及必選課共占11學分。三個領域分組內的課程均為選修,提供學生發展其專業次領域之選課參考,本所也鼓勵學生選修外系所課程以強化其專業。
四、課程架構:
博士班課程結構圖(110學年度起入學生適用)
課程類別 |
課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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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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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選課程 (碩士班課程) |
(以下課程2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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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群選修 |
學群類別 | 課程 |
公共治理與政策科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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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與環境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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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門與社區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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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選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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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選課程」若在碩士班已修過相關類似課程,可於入學後提免修申請,經授課老師審核同意可免修課。
- 修習「高等研究方法」,須有先修習通過碩士班「研究方法」及「質化資料分析與寫作」或「質化資料分析與寫作」相關課程並提出修業成績證明,若無修習相關課程者須補修課程且通過後,才得修習高等研究方法。
- 修習「高等公共經濟學」,須有修習通過碩士班「公共經濟學」相關課程並提出證明,若無修習相關課程者需補修課程。
- 「學群選修」規定:學生從三個學群共九門課中,至少擇定一門課修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