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5.29】高雄廣播電台-公事好好說:大法官宣布離婚自由之後
節目播出時間:5月29日(一)17:30 高雄廣播電台FM94.3頻道
主題:大法官宣布離婚自由之後
主持人: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 彭渰雯教授
訪問來賓:
- 陳柏諭(律師、釋憲申請人)
- 陳令宜(律師、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常務理事)
- 譚 陽(高雄市天晴婦女協會創會理事長)
我國在「通姦除罪化」之後,民法第1052條「有責配偶不得訴請離婚」的規定,也被憲法法庭在今年三月第4號判決中,宣判「部分違憲」,並要求立法院在兩年內完成修法。這意味著未來我國離婚將變得更為容易,尊重每個人婚姻自由權,也就是只要任一方不想繼續維持婚姻,原則上就可以離婚。這樣的改變,將會對我國的婚姻與家庭秩序,會帶來什麼樣的影響呢?要如何保障婚姻當中處於經濟弱勢的一方,或是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呢?準備步入婚姻或是已經在婚姻內的男女,又應當有哪些認知或準備?本週「公事好好說」將邀請律師陳柏諭、陳令宜,以及高雄市天晴婦女協會創會理事長譚陽,一起來討論這個重要的憲法判決,歡迎準時收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