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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第2學期「公共事務管理講座」場次

本系列專題演講係邀請國內學界及實務界專業人士針對公共事務相關之各項主題來與同學分享、交流研究或實務心得,期使同學能具備更為廣泛之公共事務管理專業知能,歡迎校內外人士同學報名參加。

※本系列講座接受學生學習認證,請事先報名,未報名者不予採認。

​※本系列講座提供研習時數

講座時段及內容:

時間:週五晚上:18:30-20:30

地點:管理學院 管CM1020教室

場次

日期

講座

單位/職稱

講題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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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定照

「聯合報系願景工程」社會企業專案負責人

聯合報系願景工程 - 社會企業

本次演講將介紹聯合報系願景工程對於社會企業一系列的專題報導,探討如何在公益與生意間取得平衡。本專案負責人將藉由採訪經驗的分享與Q&A互動幫助同學深入了解國內外社會企業發展的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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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祥開

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助理教授

想創新?先從風險認知談起! - 個人風險偏好與創新意願的關聯

「創新(innovation)」是一個非常吸引人的詞彙,儘管你心裡有一百個不願意,但為了不要被貼上「守舊」、「食古不化」等標籤,往往是不是也不敢明目張膽地說不﹖然而,如果創新真的這麼好,為何還有許多人不願意創新﹖其實大家都知道,創新一定伴隨著「風險(risk)」,較大幅度的創新必定伴隨著較大程度的風險;因此,當我們想要知道一個人(或組織)的創新意願(創新動能)時,就必須先去了解其「願意承擔風險的程度」,否則無異緣木求魚。本次演講內容主要在介紹風險偏好、創新意願及創新擴散等相關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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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黃國良

文藻外語大學國際企業管理系教授

食物銀行與脫貧自立方案之回顧與展望: 以高雄市慈善總會為例

本演講內容規劃如下:
社會救助之時代性使命(80年代、90年代、21世紀)
脫貧自立三大模式
高雄慈善總會食物銀行大事記
經營食物銀行五大體系
食物銀行未來展望(九種發展可能性)
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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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奕超

高雄地方法院法官

被國家欺負了怎麼辦?淺談行政法院與行政法

要念的行政法太多了,還是改天吧!真的是這樣嗎?別怕,行政法是法治國原則的具體展現,要將行政權馴服在法的民主統制下,界定了國家與5人民的關係。行政法院是來自歐陸的新鮮事兒(歷史不超過220年),在台灣也不到70年的歷史。行政法院應該在法治國原則下,發揮什麼功能呢?希望這堂課能讓同學們對行政法的運作,建立一些基礎的觀念。

5 4/20 王俊元 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副教授 協力災害治理的網絡管理策略與結果 政府的災害管理自1980年代以後,逐漸的受到學界與實務界重視。傳統的治理多以政府為主要的角色,而在當代多元公共治理趨勢下,災害管理經常也需要透過有效的協力來完成。不同的協力參與者在網絡中應該採取什麼樣的互動策略方能發揮有效的結果,將是本次演講關心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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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宗勳

台灣公民參與協會理事長

NPO如何進行議題倡議與遊說

主講者:何宗勳,現任台灣公民參與協會理事長丶台灣陪審團協會副理事長丶反賭聯盟執行長等。曾仼敎改會祕書長丶環保聯盟秘書長丶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與關懷生命協會執行長等職。

主講者將分享推動議題倡議歷程,以離島四次博弈公投和中止公立動物收容所撲殺法律為案例。並介紹目前環保團體政策協商平台。並提出對台灣公民參與未來之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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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旻園

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執行長

論台灣原住民族權利落實在我國法律體系下所面臨之障礙與挑戰

-以原住民族土地權力/利(傳統領域)進行論證

原基法頒佈迄今雖已逾10年,然而卻發現我國不論是行政、立法抑或是司法機關,對於原住民族權利的認識,以及所對應的法政策不但遲未推進至原住民族集體,反而對於原住民族集體權利之侵害時有所聞。因此即便原基法為我國立法通過之法律,再即便原基法所規範的權利/力、義務都是以「集體」為主,但實際運作上絕大部分相關法規範的適用對象卻又僅止於個人特別權利的保障/優惠,終使得原住民族權利/力之保障遂淪為少數族群特別權利之保障與優惠。

準此,本文將以原住民族土地權利/力進行討論,進行台灣原住民族權利落實在我國法律體系下所面臨之障礙與挑戰之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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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洲棚

空中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

網際網路能促進協力式的公民參與嗎?以行政院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為例

開放政府理念下的政府與公民關係,就是政府與公民的協作關係(collaborative relationship),這條從我國過去提倡顧客導向的回應性政府轉型為公民導向的協作性政府的革新之路,隱藏其後的重要關鍵就在於此一政府與公民關係的變革。開放政府理念下的公民參與不應被視為是顧客提需求和政府滿足需求的類市場關係,而是公民和政府對公共問題分析與解決的協同合作關係。政府在開放政府理念下的公民參與機制,應同時追求以下兩個功能,其一是「讓民眾持續有興趣表達意見和理解行政現況;公務人員持續有興趣幫助民眾表達意見和促成民眾對現狀的理解」;其二則是「讓第一個目標能在行政資源有限的前提下,有效率地被達成」,最終的目標是促使公民與政府能協同合作地找出最值得社會關注的政策議題和最符合各方期待的政策解方。本次演講將以行政院公共政策網路平台的運作為例,運用講者在過去一年蒐集的實證資料,說明這個以開放政府名義設置的公民參與機制,對促進協力式公民參與有何助益或有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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