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試事務
準備論文口試說明
壹、論文計畫書口試-申請表單
項目 |
申請表單 |
博士班-論文計畫書口試 |
|
碩士/碩士專班- 論文計畫報告 |
貳、學位論文口試-準備流程
項目 |
時程 |
學位考試申請
|
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位考試
1.至「學位考試申請系統」登錄口試申請資料 2.於申請時上傳「論文初稿」及「原創性比對結果報告」,並於學位考一星期前將論文初稿及原創性比對結果送學位考試委員審查。 3.繳交下列文件至所辦:
4.申請資料需送至教務處審查,至少於口試前一週將簽名完畢之學位考試申請表送至所辦。 5.同學登錄之資料(題目、委員資料),一經送出即無法更改,請通知所辦助理修改。 |
學位考試截止及離校
|
1..若無法於期限內完成口試,請務必在考試截止日前一週前通知所辦撤銷口試申請,否則將視為一次不及格。 2.口試完畢後進行論文修改,依校規定時間辦理離校。 3. 若口試完成後因故不能如期次學期註冊日前畢業者,所辦會通知註冊組辦理緩送,同學即為延畢,下學期再註冊或是辦理休學。 |
參、準備口試注意事項: 點選藍色文件名稱可下載檔案
(「論文計畫書口試」適用第一、二、五項)
項目 |
說明 |
一、與委員接洽安排口試事宜 |
1、決定口試日期與地點: 2、口試委員聘書(口委需要請假或證明使用): 3、口試委員停車證: ※聘書、停車證,務必提早辦妥,建議在您送交論文給口試委員時一起送(寄)達。 |
二、口試委員交通單據 |
請提醒口試委員要保存交通票根、計程車收據(需司機姓名、車號,資料不齊無法核銷車資)。 |
三、口試委員的出席費用 |
口試結束後會以匯款方式劃帳到委員郵局帳戶。 |
四、口試當天 |
1、請先至所辦借教室鑰匙、領取評分表、口試費劃帳印領清冊。 ※口試流程,可參考口試審查流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