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事所誠徵專任師資公告(100.8.1起聘)

一、職級:專任助理教授以上(100.8.1起聘)
二、資格:
(一)獲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博士學位。
(二)符合本校人事聘任規則,請參閱本校人事室法規:
1中山大學教師及研究人員聘任規則
2.中山大學新進教師聘任資格審查要點
3.以有SSCI或SCI發表者優先考慮。
三、專長:1.NGO研究
2.公共政策、地方政府與地方發展、環境管理
3.其他社會科學相關領域
四、應備文件:
(一)學經歷證明影本(含教師證書、學位證書、成績單、經歷證明等。)
(二)五年內著作目錄表(需含博士論文題目,目錄表內容請依期刊、會議論文、
專書..等分別分類;並請註記與SSCI、SCI、TSSCI之相關)及代表作乙份。
(三)推荐信函三封。
(四)可開授課程名稱。
五、注意事項:
(一)簡歷表中請加註可協助本所推動之事項。例如英語教學、於國內或大陸招
宣、爭取活動經費、協助評鑑事宜、協助學術期刊之編輯與邀稿等。
(二)簡歷中亦請註明如果本校未同意以編制內方式聘任時,是否願意以約
聘方式聘任。(有關約聘,請詳見「國立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管理
要點」)
六、應徵資料請於100年1月16日前,郵寄至804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七十號「中山大學公事所 收」(請註明應徵新聘教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