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制特色:
結合公共行政、公共事務及城鄉治理層面,課程包含跨領域專業,滿足在職學生對原有專業能力與知識再進化的需求,以及具備挑戰多元公共事務與複雜公共政策議題的能力。除高雄班外,本所另於澎湖設立澎湖專班,提供在地居民便捷且優質的碩士進修管道。
二、修業規定:夜間或假日,修業年限一至四年
三、課程規劃:最低畢業學分:42學分(包含碩士論文6學分)
碩專班畢業學分為42個學分(含碩士論文課程6學分),課程規劃上著重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方法訓練、環境與城鄉治理等相關專業,在相關學習資源的連結下,增廣學生對於公共管理的視野與知能。
四、課程架構
碩士專班課程結構圖(110學年度起入學生適用)
課程類別 |
課程名稱 |
||
A.必修 |
研究方法(3) |
|
|
B.必選 |
1.以下課程2選1: |
2.以下課程2選1: |
|
C.選修 選修學分中,本所課程需占全部選修學分1/2以上。 |
學群 |
課 程 |
|
公共治理與 |
網絡與協力治理(2) |
行政法(2) |
|
城鄉與環境管理 |
地區經營管理(2) |
永續發展與綠色管理(3) |
|
第三部門與 |
社區營造與地區重建(2) |
公共事務與企業社會責任(2) |
|
其他選修 |
公共管理實務個案研討(一)(2) |
新興公共議題研討(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