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制特色:
碩士班課程跨域多元,透過基礎必修及多元學程選修課程,可以學習公、私、第三部門如何跨域合作、協力治理,結合多方利害關係人與部門的專業與經驗,解決社會複雜又相互聯繫的問題。
二、修業規定:日間、修業年限二至四年
三、課程規劃:最低畢業學分:35學分
本所學生來自不同學科背景,在課程規劃上,必修課或必選課程強調學生在公共事務管理的學術基礎,選修課程則強調多元跨域的選擇。結合公事所課程及其他系所課程開設的「企業社會責任整合學程」、「地方創生與永續發展整合學程」,以及「地方創生與區域治理」、「公共事務與企業社會責任」、「永續管理」、「非營利事業及社會創新」、「公民參與」及「性別與管理」等微學程,為碩班學生的專業知能與生涯履歷加分。
四、課程架構
碩士班課程結構圖(110學年度起入學生適用)
課程類別 |
課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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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必修 |
研究方法(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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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必選 |
1.以下課程2選1: |
2.以下課程2選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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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選修 選修學分中,本所課程需占全部選修學分1/2以上。 |
學群 |
課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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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治理與 |
網絡與協力治理(2) |
行政法(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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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與 |
地區經營管理(2) |
永續發展與綠色管理(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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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門與 |
社區營造與地區重建(2) |
公共事務與企業社會責任(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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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選修 |
公共事務管理實習(一)(3) 公共事務管理實習(二)(3) 公共事務專題研究(一)(2) |
新興公共議題(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