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班-獎助學金

一、本校研究生獎學金:入學優秀學生

發放條件、金額及錄取優先次序如下(發放名額依校每年分配而定):

  1. 取得「國立中山大學五學年學、碩士學位辦法」及「國立中山大學學士班學生七學年學碩博育才實施辦法」之碩士班預備研究生且同時錄取頂尖大學碩士班之正取生於入學後,每名18萬元分2學期發放。
  2. 取得「國立中山大學五學年學、碩士學位辦法」及「國立中山大學學士班學生七學年學碩博育才實施辦法」中之碩士班預備研究生之資格者於入學後,每名12萬元分2學期發放。
  3. 由本校大學部進入碩士班就讀,且其大學部畢業成績於全系(班)排名前30%以內者,每名8萬元分2學期發放。
  4. 碩士班甄試入學正取前30%者,每名6萬元分2學期發放。
  5. 碩士班考試入學正取前10%者,每名4萬元分2學期發放。

二、公事所研究生獎助學金

  1. 學生參與學術研究獎勵:學生參加國內外研討論發表論文、刊登於優秀期刊之獎勵。
  2. 學生出國參與競賽及研修獎勵:學生出國參與比賽、至大陸或其他國家短期研修之獎助。
  3. 學生熱心參與本所活動且表現優良者。

三、公事所國際交流獎學金

  1. 補助成績優秀之研究生赴國外大學進修,進修期間為六至十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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